校党委做出向聂红娟同学学习的决定
日前,校党委下发《关于在全校开展向聂红娟同学学习的决定》。《决定》指出,聂红娟同学是我校人文政法学院公共事业管理2002级学生。大学期间,她面对困难不低头、面对挫折不放弃,凭借自己的坚强意志,以优异的成绩圆满完成学业,以大爱的胸怀关爱弱者、回报社会,赢得了全校师生员工和社会各界的广泛赞扬。聂红娟同学用实际行动塑造了新时代大学生的光辉形象,是我校青年学生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是我校学生党员的优秀代表,是忠实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和“大爱”精神的典范。
《决定》指出,要学习聂红娟同学自强不息、奋发向上的人生追求。聂红娟来自河南省夏邑县一个农村家庭,父母都是患有重病的农民,家境极端贫困。她虽然生活清苦,但从未退却畏缩,始终以乐观向上、勇于进取的心态,勇敢地挑战困难,改变自己的处境,用辛勤的劳动赢得了尊重和钦佩。她学习顽强刻苦,先后荣获国家一等奖学金、二等优秀学生奖学金、三等优秀学生奖学金、三好学生等多项荣誉;她工作认真踏实,曾荣获“焦作市十佳青年志愿者”、“优秀学生干部”、 “优秀团员”等荣誉称号;她生活积极乐观,利用课余时间穿梭于焦作市的大街小巷开展家教,不仅用双手改变自己的生活和命运,还竭力接济家庭,成为亲人的精神支柱。
《决定》指出,要学习聂红娟同学宽厚仁爱、乐于助人的“大爱”情怀。聂红娟是一名家庭极为贫困的在校学生。本可以期待他人和社会的帮助,然而她自强自立,乐于奉献,把爱贡献给更需要的人们,展现出新一代大学生的高尚品格和无私情怀。从2002年9月第一次走进焦作市福利院到2006年6月和那里的孩子道别,四年来,她以宽厚仁爱之心,不管风吹日晒,不畏严寒酷暑,只要一有时间,总会走进福利院,帮助照顾那里的智障残疾儿童。她不仅给了他们物质上的帮助,更给了他们精神上的温暖和鼓励。聂红娟把原本属于自己的美好时光,给了那些渴求关爱的孩子们,她爱祖国、爱社会、爱学校、爱生活、爱他人,这种爱既深沉又具体,根植于中华大地,成长于中原沃土,秉承于“大爱”精神,是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的集中体现。
《决定》指出,要学习聂红娟同学感恩他人、回报社会的高尚品质。聂红娟同学患有胃病,在校期间曾两次病发住院救治,在远离家人又身无分文的情况下,老师和同学积极为她捐款,精心陪护治疗,使身体得以康复。在自己最困难的时候得到老师、同学的帮助,使聂红娟同学倍感关爱的珍贵,她坚持以自己的爱心回报他人和社会。作为团支书,她关心班里的每一位同学。她陪同迷恋网络的同学上自习,引导同学追求上进,帮助同学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理想信念,成为同学们的知心朋友。作为一边求学一边打工的学生,当遇到学校为大病学生组织募捐活动时,都倾其所能给予捐助;她自己身体条件并不优越,但仍坚持义务献血,展示出对社会、对他人的“大爱”。她把他人的关爱,化为了帮助别人、回报社会的动力。
《决定》要求,全校各级党团组织和广大学生要深入开展向聂红娟同学学习活动,以聂红娟为榜样,弘扬“好学力行”校风和“大爱”精神,自强不息,奋发向上,努力培养和造就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富有责任和爱心的建设者、接班人,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中原崛起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