巩义市应急管理局2021年校园招聘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巩义市部分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急需短缺现状,依据《中共河南省委组织部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豫人社事业〔2016〕4号)、《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郑州市事业单位新进人员管理办法的通知》(郑政〔2017〕36号)文件精神,经巩义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采用校园招聘的形式,为市应急管理局下属事业单位招聘短缺专业技术人员2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招聘对象
(一)招聘岗位
本次校园招聘的单位为市应急管理局下属事业单位。本次招聘的人员均为财政全供事业编制,岗位类别均为专业技术岗位。具体专业要求及招聘人数如下:
采矿工程专业,2人;
(二)招聘对象
本次校园招聘面向普通高等院校2021年应届毕业生,相关招聘院校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普通高等院校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招聘院校不限;
2.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或建设学科,本科及以上学历(“双一流”建设学科应与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一致);
3.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为普通高等院校本科一批录取的专业(入学时应为本科一批录取;或入学时非本科一批录取,但专业属于国家或省重点建设专业、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或河南省特色专业的,也可纳入本次招聘院校范围)。
二、报名资格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有招聘院校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并按规定取得相应的毕业证和学位证,所学专业应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
2017年及以后统招的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与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同等效力(不含在职攻读学历学位人员);
6.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现役军人、往届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
4.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5.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聘用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请报名者按照疫情防控工作要求,自觉佩戴医用口罩(考生自备),保持安全间距,自觉遵守报名现场疫情防控要求,有序报名。
每人限报一个岗位(经现场测评与用人单位达成聘用意向的,不得在本次巩义市其它单位校园招聘中重复报名)。
报名时间:2021年6月17日--6月18日
(上午8:30-12:00,下午3:30-6:30)
报名地点:新葡萄8883官网AMG104学术报告厅。
咨询电话:于主任13783668838,张老师13673687997。
2.报名时需提供材料: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可登录学信网打印)。以上材料审原件,交复印件。
报名时,还需如实提供本人大学期间成绩单、获得奖励(荣誉)情况、获得奖学金情况、是否学生干部等情况的证件(证明)材料的原件及扫描件的彩印件。报名时审原件,交扫描件的彩印件。
对于毕业院校暂未发放毕业证、学位证的,须于报名时提供毕业证明,并加盖院系公章(证明须显示内容包括:毕业生基本信息、入校时间、毕业时间、毕业院校、所学专业(以毕业证上显示的专业为准)、所有必修科目成绩是否合格、能否按期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此类人员应按照本次招聘工作要求,在公示之前取得并提交毕业证和学位证,否则取消本次招聘资格。
考生另需提交《巩义市应急管理局2021年校园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一份(见附件,以下简称“报名表”),请严格按“报名表”下方的填表说明将“报名表”电子版填好后打印出来,贴一寸近期免冠正面彩照,另需交同底版一寸彩照2张。
3.资格审查贯穿全程,考生应如实完整地提交相关信息和材料,对不符合报考资格或弄虚作假获取报考资格的,一经查实,直接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各招聘岗位有效报名人数与拟招聘人数比例不应低于3:1,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核减后仍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暂缓实施该岗位招聘。
(二)量化评估
根据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获得的荣誉、奖励等情况,对其进行量化评估,按各岗位计划招聘人数1:3的比例,择优确定进入现场测评环节的人选。
如某岗位推荐进入测评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比例低于3:1的,在确保竞争的前提下,按实际推荐人员进入测评环节。如某岗位推荐进入测评人数未超过计划招聘人数或测评当天因考生缺考形不成竞争的,将在测评结束后进行综合研判。
(三)现场测评
现场测评采用半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总分为100分。
半结构化面试的内容包括测评项目A和测评项目B两部分,每部分各占50分。
测评项目A主要考察应试者综合素质:包括应试者举止仪表、语言表达、综合分析、组织协调、人际合作意识与技巧、应变能力,以及求职动机与报考岗位的匹配性等。
测评项目B主要考察应试者专业素质:包括运用相关专业知识分析解决具体问题的能力及专业素养水平等。
考试成绩=测评项目A成绩+测评项目B成绩。
测评全部结束后,当场公布考生成绩。如同一岗位考生的考试成绩出现并列且影响确定进入体检人员的,以测评项目B成绩高者确定最终名次。
现场测评的具体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将另行通知。
(四)体检和考察
根据各岗位考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名,按各岗位计划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考察人员名单。
体检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考生自理。体检时间及要求另行通知。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德、能、勤、绩、廉等方面,重点是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行、本人及其直系亲属有无违法犯罪等情况。
考生未能按考察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供完整的考察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考察资格。
因考生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空缺的,按同一岗位考生考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等额递补(递补考察对象须体检合格)。
(五)签订协议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用人单位、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意向协议,经协商可提前到用人单位实习(由单位发给基本生活费)。
(六)公示和聘用
拟聘用人员取得相应毕业证、学位证后,将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程序办理事业单位人员聘用手续。
聘用手续办理前,拟聘用人员因被反映问题并查证属实且影响聘用或其他情形造成的岗位空缺,按本岗位考试成绩排名依次等额递补。
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自正式到岗工作(聘用手续办理完成)时开始计算,期间其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新聘用人员最低服务期为三年(含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后,由各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对试用期满人员进行综合考察,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四、其它事项
1.本次校园招聘相关通知均在报名所在学校院系网站发布,请考生确保报名时填写的联系方式保持畅通,凡未按网站通知要求执行或因考生个人原因联系不上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
2.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3.本公告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
4.本次招聘工作政策解释权归巩义市2021年事业单位校园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五、加强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严格按程序办事,坚决杜绝弄虚作假、营私舞弊行为。为提高招聘工作公信力,确保招聘工作公平公正公开进行,主动接受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设立监督电话,受理关于招聘相关问题的反映。
监督电话:闫林佳17837192051;0371-69580158。
2021年6月15日
附件巩义市2021年校园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xls